3月31日,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第一次现场推进会在宁德市霞浦县召开。会议强调,要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衔接和队伍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立足农村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又正式发布了指导做好“三农”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这说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仍是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同时也要求我们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地区顺利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戮力同心,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脱贫县(乡、村)、脱贫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有些地方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依然不强,巩固成果防止返贫任务仍然非常重。未来该如何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又该如何将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笔者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深刻认识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不能有撤摊子、歇歇脚的想法,而是要统一思想,把握新的内涵,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重要战略安排,在实践中充实新的举措。要深刻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理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继续保持和发扬脱贫攻坚时的工作作风、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清醒地把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难点,找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重点,注重质量,有序推进,推动扶贫队伍向振兴先锋转变。
其次,要深刻把握“巩固”“拓展”“衔接”三者关系,适应转变、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是“拓展”的基础,只有抓好“巩固”,才能实现“拓展”,坚决守住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也是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拓展”是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的路径。有效“衔接”是关键,是脱贫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要加大扶持“巩固拓展”和“有效对接”的政策力度,给予更多的后续支持和帮扶;只有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了,才能进一步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最后,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具体来说,兜底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要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要优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的方式将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化推进。为此要把扶持脱贫攻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和政策等健全完善统,筹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转换,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艰苦努力,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行动自觉,坚决打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保卫战”,竭尽全力推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